「如何測量一個人的價值?看看他是否知道好好的愛人。」(美國作家Jennifer Weiner)
小郭最近和論及婚嫁的男友大吵一架。原因在於男友想要小郭簽下婚前協議,但小郭不肯,覺得這是為離婚做打算的行為。男方父母覺得家族留給男友一筆錢,哪天萬一離婚,這筆錢不該拿去跟小郭分,覺得她一丁點也沒付出半毫。男友的存款和賺錢能力也在小郭之上,全家族的人幾乎都出馬努力說服小郭簽名,小郭的男友意味深長的說,
「愛我,就簽婚前協議書吧!這樣我父母才不會覺得你是因為看上我的錢財跟我結婚。」
曾幾何時,不是因為看上你的錢才嫁給你變得口說無憑,必須要用簽婚前協議來證明,簽下了,這條件絕對不會讓小郭受益,而是會想設法鞏固男方財產,不簽,又彷彿自己真是看上那些許金錢才嫁給男友,可說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
T是我來自於醫生世家的好朋友,T的父母不但無條件資助她的大學和研究所學費,同時也在她結婚後火速替她在洛杉磯置產全現金買房,房貸學貸皆無的她,是許多人豔羨的對象。但T告訴我,家族因為弟弟的女朋友Q妹十分傷腦筋。Q妹人長得非常清秀,身材好到沒話說,整個人就是一個胸無大志的小女人心態,在速食店打工,也不在乎一輩子就繼續打工下去。T的一家人幾乎都是醫師,除了弟弟(簡稱T弟)以外,但T弟也十分優秀,名校畢業之餘還是美國知名企業的會計師,薪水福利都相當優渥。T告訴我,雖說家族的人都尊重T弟的選擇,但大家總覺得兩人經濟條件實在太懸殊,讓T第一次萌生婚前協議的念頭,覺得Q妹擺明了就是一輩子也不打算繼續工作,既然這樣,是不是應該用婚前協議來規範,好保障家裡的財產?
先來聊聊婚前協議Prenup是甚麼,婚前協議是在結婚前簽署的契約,講述兩人如果離婚狀態下的資產分配、贍養費等細項。慾望城市裡有一集講到夏洛蒂面對精打細算的未來婆婆簽署婚前協議的事宜,若有替家族生男孩則可以多拿多少錢(反之生女孩則沒獎金拿),又或者如果婚姻維持越久,拿的錢越多。至於該拿多少,該怎麼拿,全部都白紙黑字議價清楚寫下來。簽署之前雙方都有權利討價還價。換言之,在結婚前就先把離婚的情況預備好,以防離婚的時候一來一往的打離婚官司,多花一大堆的律師費。(題外話:婚前協議不包括小孩監護權,這部分得另外在離婚後協調)
雖說好萊塢明星或名人來說婚前協議是個稀鬆平常的事情,比如金卡戴珊和老公離婚鬧上版面時,幾乎每一家新聞都特別註明兩人已經簽署婚前協議,能夠相對迅速且和平的離婚,但這還是屬於少數中的少數。對大部的升斗小民來說,即便美國的離婚率高達50%,根據哈佛法學院所做的調查發現,有11%的美國人覺得他們的婚姻有可能會結束,而僅有5%的人擁有婚前協議書。同時有15%離婚者覺得後悔當初沒簽署離婚協議。反之,絕大部份的美國人,約62%的人都覺得要求簽署婚前協議對感情會造成負面的影響,甚至會有提高離婚的可能性。就如同亞洲人不愛隨便談論死這件事情,總覺得多說好像感到晦氣,婚前協議書給人的觀感就有點這樣,感覺說出口,就代表著你沒有和對方一生一世的打算。
我認為婚前協議點的糾結,是在婚姻裡面,共同vs. 個人價值的拔河。我們往往渴望在婚姻裡得到那一種超越名氣頭銜的愛與包容,但卻鮮少有人願意不顧一切的放下個人價值去成全他,而婚前協議就是抓住這個矛盾的心態。自私的我們,會希望如果婚姻結束,能夠全身而退且毫髮不傷,心碎了沒關係,至少戶頭裡的錢還是滿的,也會讓我們好過一點點。於是在走入我們的婚姻之前,釐清哪些是我的,哪些是你的,成為許多人簽署婚前協議的一大原因。
有意思的是,根據CNBC新聞的調查發現,對於千禧世代來說,似乎比他們的長輩更願意簽署婚前協議書。一方面許多千禧世代的人見證自己父母的離異,以及其中離婚官司的酸楚和不易,想要簽署協議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有大約71%的千禧世代會願意為了升遷和工作暫緩結婚生子的計畫。甚至很多時候簽署婚前協議不只是為了保障自己的財產,更是為了不讓貴鬆鬆的學貸影響自己或是另一半。我的朋友小L在當護理師的時候,先生還在念醫學院。小L於是直接把自己的學貸還光,然後擺明了先生醫學院的學貸自己想辦法,老娘一毛錢也不會幫忙出。另一對友人S姐和S姊夫則是不一樣的做法,S姐是眼科驗光師,S姊夫則是念過法學院之後輟學轉念醫學院。兩人都有學貸,但S姊夫的學貸利息比較高,因此要求已經在工作的S姐先幫忙還自己的那一部分。雖說最後當然也是摸摸鼻子幫姊夫還,但S姐也坦承地告訴我,心裡還真的有點心不甘情不願。
除了學貸是千禧世代會放進去婚前協議的點之外,華爾街日報也分享,其他非常潮的項目也包括寵物、社群媒體的po文、以及人工試管的胚胎寶寶分配事宜。既然千禧世代延緩生小孩的計畫,那麼兩人一起養的毛小孩歸誰管得事先講清楚。社群媒體的po文在近年來也常常被放到婚前協議當中,比如兩人離婚後是否能公開po文也必須先約法三章。時代雜誌曾經有案例是如果膽敢未經同意就放另一半的不雅照,則必須開罰美金五萬元的例子。而人工受孕的胚胎這更是是令我覺得心有戚戚焉。還記得我和C當初在史丹佛大學不孕症專科接受治療的時候,醫生在進行手術前拿了一疊重的可以拿去當門擋的紙張進來。我們花了一整個小時,和醫生討論一個又一個類似婚前協議的內容。比如,如果其中一人死亡,胚胎寶寶歸誰管理?如果兩人都過世,胚胎該如何處置?如果你們的婚姻瓦解,胚胎該歸誰?(我當下問醫師,能不能一人一半?假設有六顆胚胎,一人拿三顆的概念?XD醫生說不行,他說把胚胎想像是一台車子,不能把車子拆成兩半。)我覺得醫療中心這樣精細的未雨綢繆是對的,也免去許多日後節外生枝的畫面,避免若夫妻兩人不在世,婆婆打算偷偷把胚胎領出來找代理孕母延續香火的故事(這是醫師親口舉的案例)。
另一方面來說,婚前協議不適用於所有人。先不說婚前協議往往也被建議必須雙方都請律師才有適當且能約束的法律效應,是一筆多的開銷,另一方面,我就認識不少的夫妻,從結婚那一刻起,就沒想過劃分你的還是我的,全部都是我們的,他們不輕易把離婚看做選項的態度,也幫助他們埋頭去處理許多婚姻中不易的問題。除此之外,婚前協議的條約是現在,但人生路長,能發生的變數多而又多。美國當紅喜劇演員Ali Wong就談及她意外成為養家活口的成員,「我以為我會是比較閒的那一個,畢竟我先生從哈佛商學院畢業,而我從UCLA大學畢業,主修民族研究Ethnic Studies,民族研究就是你把所有的問題都怪罪到白人的頭上,不是一個能讓你致富的主修。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認為我會成為賺錢養家的那一個,所以他的家人逼我簽婚前協議書。可如今的後果就是,倘若我們今天真的離婚,他們的兒子將徹底完蛋。」
在我看來,婚前協議不是重點。兩人在踏入婚姻中是否對於個人和共同有共識?是否覺得的存款或貸款該分開管理?又或者是是否覺得婚姻中還該保留一些你的和我的部分?這些都是每對伴侶必須誠實面對,且最好在結婚前就好好談論的話題。
你覺得如果你今天單身,會考慮簽署婚前協議嗎?留言來告訴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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